168人已浏览 时间 : 2022-11-23 11:37:20
导语:1、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合同,是指购房者在办理房产交接时与物业签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前期服务合同依据房管局的物业合同样本为基本内容,在结合本小区特点的服务约定,内容关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进行了约定,也是对物业及业主的责,权.利,以合同方式固定下来。如在合同期间双方产生纠纷,矛盾处理可依据的文本。前期物业合同是在业主被动下签字的。因为业主不了解物业,对物业服务内容并不了解
前期物业合同,是指购房者在办理房产交接时与物业签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前期服务合同依据房管局的物业合同样本为基本内容,在结合本小区特点的服务约定,内容关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进行了约定,也是对物业及业主的责,权.利,以合同方式固定下来。如在合同期间双方产生纠纷,矛盾处理可依据的文本。前期物业合同是在业主被动下签字的。因为业主不了解物业,对物业服务内容并不了解,签合同也是走过场,前期物业的进入,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从房产开发的初期开始,开发商根据开发房产的档次,业主入住主体人群的文化素质,社会所处的层次,地位等多种因素考虑能相适应,匹配的物业,经过调研,考察,论证,通过招投标的程序,最终选定前期物业的进入。
所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公司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可见,该合同的当事双方是小区的开发商以及前期物业公司。那么为什么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个人有约束力呢?
因为在前期物业合同订立时,业主虽然没有参与协商,也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之一。但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对前期物业服务进行确认和承诺,因此必然要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
也就是说,只要你购买这个小区的房子,你就必须要对该合同进行确认并接受。
《前期物业合同》最大的问题是:该合同在签订时将小区最终的主人——业主排除在合同主体外,开发商居于主导地位,拥有完全的支配权,合同的主要条款均出于保护开发商及前期物业的利益,再加上立法规范、行政监管的缺失,致使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的权利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
而对于业主来说,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能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按照合法流程重新选聘一家物业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原来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