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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租赁住宅什么意思?租赁住宅是用来租赁的房子。住房租赁是指出租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是房地产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
租赁住宅是用来租赁的房子。住房租赁是指出租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是房地产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出租房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1、耐火等级低。出租房建造时间大多较长,“房龄”较高,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较多,分隔墙所使用的材料多为可燃易燃性材料,发生火灾时燃烧蔓延速度快。
2、疏散条件差。大部分出租房可以用作人员疏散的通道只有一部室内楼梯,紧急情况时,楼梯往往被烟火封堵。
3、房屋功能混乱。有些出租房被用来经营小饭店、小浴室、小网吧等,更改房屋使用功能后,增加了火灾隐患程度。
4、安全隐患严重。居住人员密度大,水、电、气的使用频率高,把一间房隔成多间,没有窗户和阳台,一旦发生火灾没有逃生口。私拉电线现象严重,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加之使用一些大功率电器,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5、消防设施缺乏。大多数出租房处于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城中村”,这些地区消防设施比较缺乏,往往发生初起火灾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1、消防通道、楼梯必须保持畅通,安全出入口可随时从室内开启。
2、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间隔。
3、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设置随时可从室内开启的应急逃生出口;若套间内无法设置应急逃生出口,必须在各楼层(首层除外)公共区域设置应急逃生出口。4、未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的出租楼宇,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若套间内未配备灭火器;必须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灭火器材点,每个灭火器材点至少应配备2具灭火器,灭火器材必须保持有效。
5、厨房应单独设置(厨房单独设置是指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采用砖墙分隔)。若无法单独设置厨房的,不得在消防通道、住人居室内明火煮食。
6、房间内不得设置住人木阁楼和3层以上的床位。
7、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居住面积单位指住人居室的面积)
8、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天那水、酒精、液化石油气、氢气等;厨房液化石油气除外)。
9、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和电气设备(包括:电气线路没有穿管保护、使用花线接驳电气设备、使用电热棒或电炉等)。电线或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防止老化或短路。
10、做好电动车安全防范
严禁电动车在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不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给电动车充电时,不要使用该插线板给其他的用电器充电,防止超过电流负荷;不私自给电动车加装音箱等加大电池负荷的配件;不在室外高温地方进行充电;
不擅自改装电动车配件、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或保护装置完好有效;电动车不应长时间在无人值守的地方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10个小时;
对于线路已损坏、外保护已破损的电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11、严禁出租房屋作“二合一”、“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12、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不可以出租给他人租住。
13、严禁使用电热棒,严禁违规安装热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