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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措施如何

133人已浏览 时间 : 2022-11-23 11:37:20

导语:1、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措施如何?所谓的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nb sp;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

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措施如何?

所谓的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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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国家对小产权房有什么政策?

2018小产权房最新政策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拓展资料: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产权解释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特征从价格看,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参考资料:小产权房合法化?老百姓该何去何处!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内容是怎样的?

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相关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1、小产权房不予发放房产证

(1)小产权房一般是指未办理相关证件,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这也就意味着其房屋的合法性不被国家承认,若是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等证件时,是不予进行办理的。

(2)截止至今,我国小产权房的面积在66亿平方米左右,从这个数字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数量之多,但是由于其并未被国家承认,总是有很多人抱有“总有一天会被国家承认”,“小产权房会合法化”的侥幸心理,但根据目前的政策来看,小产权合法化的这一天还有挺远。

2、禁止新建和买卖小产权房

(1)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并且执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据了解,国家严令禁止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造小产权房,若是有人违规建造,将会面临惩处。

(2)小产权房不止禁止新建,还禁止买卖,若是违规买卖小产权房,买卖人将会被没收非法收入,对于那些拥有城镇户口却想要买农村的房屋的人来说,是被禁止购买的。

(3)虽然小产权房不容许买卖,但是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双方得是同属于一个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转让前还得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便可转让。

3、禁止将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1)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和房屋在进行数据统计,尤其是农村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该项工可能存在不少遗留问题,当地政府还需妥善进行处理。

(2)目前的国家政策是不承认小产权房的,所以农村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不能进行小产权房的登记的,也不容许有人将小产权房合法化。

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置已建成和已售出的小产权房

(1)售出的小产权房已成规模

小产权房屋价格低廉,买卖的人不在少数,部分买卖的小产权房已初具规模,针对这类已成规模的小产权房而言,要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居委会或者是直接纳入居委会的管辖范围内,若是小产权房的物业管理不合格,还需找寻一个合格的物业,确保居民安全。

(2)对于已建成小产权房和已出售却未形成规模的小产权房而言,大致是将其转变成保障性住房,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A、若是该住户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可以为其办理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明。

B、若是不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家庭收入偏低,且购买小产权房只是用来自己居住的家庭来说,按商品房为其办理产权证明,但需要缴纳一定额度的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等等费用。

C、部分人购买小产权房是用于投资,或者是满足其奢侈性的住房需要,若是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属于此类人群,其购买的小产权房将进行强制性收购,并且由政府制定一个合适的价格转变成保障性住房进行出售。

5、小产权房不一定能获得拆迁补偿

A、在建设农村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土地、房屋被征收的情况,若是征收的房屋是小产权房,该栋房屋不一定能获得补偿。

B、部分小产权房是拥有地方政府认可的乡村产权证的,在拆迁时可以获得部分补偿,但是补偿的资金是发放给该栋房屋的产权登记的用户,若是您是购买的别人的小产权,是不能进行过户登记,自然这个征收补偿也不属于你。

二、怎样鉴别小产权房?

鉴别是不是小产权房,可以从是不是有房产证,房产证是不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两个角度来看。

1.看有无房本

很多小产权房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不管是小产权房,还是没办理下房本的房子,建议不要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看是不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合法且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交易,所交易的房屋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封面

房屋所有权证书封面

而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县政府或者乡政府颁发,并非由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可能在价格上有很大优势,但是购房者必须清楚,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市明令禁止上市交易的,同样的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购房者切不可贪图便宜,因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小产权房有哪些分类?

小产权房一般分为两类。

1.农民宅基地上建成的用于销售的房子。

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

此类房子能否购买和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也就是说,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2.在集体乡镇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用于销售的房子。

在集体乡镇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因此,此类房子属于非法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购买和转让的。

四、“小产权房”有什么缺点?

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在转让等方面有很大的限制。

1.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五、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1.产权得不到保障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宅基地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无法办理贷款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没有经过备案,因此无法申请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同时未来也不能拿房子去银行作抵押,这在无形中加大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3.购房合同缺少法律支持

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中,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上述案例中,很显然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

4.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将面临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5.房屋质量等问题得不到保障

小产权房不受到法律的认可,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且不在政府机构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以及附属配套设施问题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其买卖行为也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购房者不可贪图价格低而购买。

中央对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文件,应该进行房产登记,数据需要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问题,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2、禁止新建与销售小产权房

各地政府部门要严格审核以农村集体名义申报的住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源头上禁止了“小产权”项目。从各个的环节上加强监管,对于违反规定的开工建设的,要及时的发现,坚决制止,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了出售的小产权房的,要没收其非法所得。

3、已建成与已售出的小产权房要合理合法的处理

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

4、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发证

小产权房是占用村集体土地,并向个人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置乡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置小产权房。目前国度要求各地对乡村个人土地停止确权注销开展,但是对小产权房守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维护。国务院要求:一是一切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需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中央爲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停止普查;三是责成指导小组研讨小产权房成绩,拿出相关处置意见和方法。

二、小产权房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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